关于修订印发安徽省乡村振兴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的通知-9游会

发布时间:2023-08-01 15:49来源: 省乡村振兴局浏览量:

各市县乡村振兴局:

为深入贯彻《信访工作条例》,进一步规范全省乡村振兴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根据国家信访局、省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们修订了《安徽省乡村振兴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皖乡振发〔20214 号文件自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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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320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


省乡村振兴局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导,采取网上网下结合,按照信访目的将本级依法可予受理的信访诉求分为政策咨询、求助求决、检举控告、建议意见等4类,通过下列法定途径办理:

一、政策咨询类

主要诉求:通过1234512317)热线咨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政策业务;申请公开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含项目)实施条件、享受标准、申报程序等信息。

法定途径:政策咨询类由省1234512317)话务座席员现场答复或转交省乡村振兴局研究回复;信息公开类由省乡村振兴局依据处室(中心)职能责任依规研究办理。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信发〔20229号)。

二、求助求决类

主要诉求:通过1234512317)热线申报纳入防止返贫监测帮扶范畴,要求获得帮扶措施;请求依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相关政策规定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给予物质帮助;反映乡村振兴部门(含驻村工作队员)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尚不构成犯罪的违规行为。

法定途径: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调查核实后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相关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国信发〔20228号)。

三、检举控告类

主要诉求:举报乡村振兴部门党组织或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举报乡村振兴部门或工作人员(含驻村工作队员)在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法定途径:移送有权处理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或司法机关。

相关依据:《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

四、建议意见类

主要诉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乡村建设或乡村治理具体工作的促进建议或改进意见。

法定途径:依据属地和属事责任认真研究论证,事权范围内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及时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改进工作、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有贡献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事权范围以外的,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

相关依据:《信访工作条例》;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国家信访局《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

附件:省乡村振兴局受理信访诉求主要渠道


附件


省乡村振兴局受理信访诉求主要渠道

(十个渠道)


一、自主受理(4个渠道)

1.群众来电。电话号码:12317(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热线)、12345(省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2.网上信访。省乡村振兴局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网站地址:https://xczxj.ah.gov.cn/hdjl/zrxx/index.html。

3.群众来信。寄信地址:(230091)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省乡村振兴局。

4.群众来访。走访地址:省乡村振兴局。

二、承接办理(6个渠道)

1.全国12317平台转交的工单;

2.省网友留言平台转交的工单;

3.省12345平台转交的工单;

4.省政务微博微信综合服务平台转交的工单;

5.省信访信息化综合平台转交的工单;

6.省政务服务网“办事互动”平台推送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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