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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9游会

发布时间:2016-10-10 15:48来源: 安徽省扶贫办浏览量:

各市、县(市、区)扶贫办: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皖政办秘〔201679号)和《国务院扶贫办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务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保密例外、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以扶贫工作信息为重点,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公开的时效性,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公开内容

(一)扶贫政策。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文件,各地要及时在当地主要媒体和政府网站发布。对其他部门出台的扶贫政策文件,做好协调公开工作。积极实行重大决策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二)工作举措。各地要公开年度减贫责任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脱贫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行动和专项工程进展落实情况。围绕落实年度重点工作、实施精准扶贫方略、动员社会力量等方面的工作举措,进行政务公开。重点是确保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编制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光伏扶贫、交通扶贫、小额信贷等工作举措以及加强定点扶贫、动员社会参与、策划实施扶贫日系列活动、实施民营企业“千企帮千村”等动员社会力量方面的工作举措。

(三)资金项目。各地要对负责的资金项目安排情况进行公开。重点是安徽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改革情况,彩票公益金、金融扶贫、旅游扶贫、雨露计划等试点项目及其资金的安排情况。各地要建立扶贫公告公示制度,确保扶贫对象看得到、看得懂、能监督。指导督促相关社会组织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

(四)扶贫成效。开展扶贫脱贫工作成效考核,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扶贫工作考核,建立脱贫成效评估机制,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相关工作进行督查,开展第三方评估,并及时公布有关情况。开展脱贫攻坚督促检查,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奖惩情况的公开力度。

(五)自身建设。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构建全方位信息公开格局。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情况,公开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情况。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信息公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做好以选人用人、评选先进、招投标、出国(境)审核审批等方面的财务公开工作。

三、主要方式

(一)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各地要办好扶贫办门户网站,进一步优化结构,充实内容,提升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权威性。重大事件或政策,在网站开设专栏集中发布,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做好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横纵向沟通,确保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二)积极协调有关媒体。加强与媒体的联系,主动运用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统筹运用媒体做好发布工作,注重运用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位置、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做好发布解读工作。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注重加强政策解读的传播。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预防和惩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与业务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同步推进。进一步加强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素质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加强宣传引导。按照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置的原则,建立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协同发力的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对涉及扶贫工作的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要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安徽省扶贫办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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